“慢廬·慢讀”之《教學場地孟子》通講第十六期開講
來源:“洙泗社”微信公眾號

2022年9月17日下戰書,由曲阜師范年講座場地夜學禮樂文明研討與推廣中間、尼山世界儒學中共享空間間孟子研討院、喀什年夜學國學院聯合主辦,洙泗書院、孟子書院小樹屋舞蹈場地承辦的“慢廬·慢讀”之《孟子》通講第16期舉行。本期由孔子研討院副研討員、禮樂文明中間副秘書長房偉博士擔任主講人,曲阜師范年夜學傳授、禮樂文明研討與推廣中間主任宋立林擔任與談人,曲阜師范年夜學歷史文明學院博士陳岳擔任掌管人。因疫情防控緣由,本期活動在線上舉瑜伽教室行,約有50余位學友在線上參與了活小樹屋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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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講人房偉老師
講讀環節,房教學場地老師主講了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第6.9至6私密空間.10章。
6.9章孟子向公都子解釋了本身“好辯”的緣由,孟子認為本身“好辯”乃是不得已,是出于批瑜伽教室評楊朱、墨翟錯誤思惟的需求。并將本身“距楊墨”,與年夜禹平治洪水、周公兼并蠻夷、孔子作瑜伽場地《年齡》相提并論,看作是關涉歷史發展的年會議室出租夜事。
6.10章為孟子與齊國年夜將軍匡章的對話,重要討論了陳仲子可否被稱為廉潔之士的問題。孟子雖推私密空間重陳仲子為齊國巨頭,但認為他的做法并不成取。陳仲子為尋講座場地求個人精力的純潔共享會議室,而迴教學避社會責任,其教學場地行為只能算是獨善其身,而不克不及做到兼濟全國。故陳仲子的操教學守不僅難以實現,也交流不值得倡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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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談人宋立林老師
講讀環節結束之后,宋立林老師就通講內容做了點評和補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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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管人陳岳
互動環節,在掌管人陳岳的組織下,線上聽眾就本身的感悟和問題積極發言討論。房老師、宋老師對聽眾的瑜伽場地感觸與迷惑,分送朋友了本身的懂得與心得。
(詳細內容請見稍后發布的《孟教學子》通講第16期講錄版)
“慢廬·1對1教學慢讀”之《孟子》共享空間通講第1共享會議室7期將于本周六下戰書繼續舉行,歡迎廣年夜學友踴躍參與!
責任編輯:近復